中新網河南新聞9月4日電(記者 李貴剛)9月4日,記者從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,近日,為進一步提升建筑領域糾紛案件的審判質效,最大限度減少延宕審限,最大限度保護施工方合法利益,該院出臺關于強化建筑領域糾紛案件實質性化解的工作指引。
指引涵蓋五個方面,分別是:積極落實先行判決制度、嚴格規范司法鑒定行為、嚴厲懲戒虛假惡意訴訟、著力推進典型案例發布、大力構建多元解紛機制。
建設工程案件的事實認定相對復雜,當事人對抗性強,一審服判息訴率相對較低,施工人追要工程款權益難以盡快實現。為及時保護施工人的合法權益,指引提出,各級法院應當積極落實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,對于各方無異議以及其他符合先行判決條件的,應及時先行判決;必須發回重審的,也要慎用全案發回。應當及時回應施工人的合法訴求,維護下游農民工的合法權益。
嚴格審查鑒定條件,合理確定鑒定范圍,避免人為增加鑒定成本,延宕鑒定時長。堅決防止以鑒代審,防止出現司法不作為、變相讓渡司法權的情況。
嚴厲懲戒虛假惡意訴訟,規制懲戒拖延訴訟。強化規則指引,倡導誠信訴訟和理性訴訟。對于惡意拖延訴訟、惡意串通等虛假訴訟行為,根據不同情形,依法予以訓誡、罰款或司法拘留。涉嫌虛假鑒定、審計、評估的,除訓誡、罰款外,立即從人民法院委托鑒定專業機構名錄中除名,同時向司法行政部門或行業協會發出司法建議。
河南省高院和中級法院建立生效裁判典型案例發布制度,通過典型案例樹立正確裁判導向、引導合理訴求,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。
整合社會資源和力量,加強糾紛溯源治理,構建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。各級法院要主動加強與同層級司法行政管理部門、律師協會的對接,搭建多種方式的專業化建設平臺,積極推進法律職業共同體。建立與政府主管部門和建筑業、房地產行業協會的長效溝通協商機制,下好“先手棋”,形成源頭預防、前端化解、訴中咨詢、專家調解、終端解紛的合力。(完)